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3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请查阅: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7),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及其他材料要求请查阅《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9

2.外语合格条件请查阅《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8

3. 项目获批后,原则上申请人不得改派邀请单位。请申报教师详细了解邀请单位信息(单位资质、当年度访问学者接受计划、导师动向等),慎重选择邀请单位。

4.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1231日,请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241231日之前。

5. 该项目将于2023410日—430日开通网上申报,省教育厅要求学校42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请申报人员提前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等开网后再补充其他信息。

6.请申报人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2342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国际处(1号楼307),电子版发送至lijifa@sdau.edu.cn


联系人:李继发    联系电话:824229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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