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6 浏览次数: 26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2018 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发[ 2018 ] 3092号), 现就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择及人选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2018 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 (见附件1 ),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推荐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人选。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 - 6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1周岁(1967525日以后出生)。

2. 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应为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且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 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 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五、选拔办法

1. 各单位先行组织内部选拔、排序,向学校推荐,推荐人数不限,1人可选择1个选题,各单位排序推荐。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后确定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名单,并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8 525-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 教育部国际司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单位由被录取人员自行联系。

六、管理与考核

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及回国后考核,确保选派效益。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视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七、提交材料

各单位于52218: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国际处(1#307),电子版发至邮箱lijifa@sdau.edu.cn

材料清单:(1)申请承担的课题及研究计划书(可参考附件2,列出选择承担的2018 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的序号、委托司局、调研题目及研究计划),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2018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按推荐顺序排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继发 电话:824229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514

附件1:2018 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pdf

附件2:申请承担的课题及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3: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请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