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人员选拔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2 浏览次数: 15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20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获资助项目的通知》和《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现将学校“农业动植物绿色高效生产国际人才培养专项”人员选拔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选派规模和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选派规模:8-10人;

留学期限:12个月。

(二)留学单位、留学专业

留学单位: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肯塔基大学;

留学专业:作物学、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园艺科学、生物科学、动物科学。

(三)留学资格有效期

保留至20221231日。

三、选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有学成回国到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就业的强烈意愿。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197111日以后出生),在相应岗位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主持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且进展良好。

(四)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各类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曾经享受各类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工作未满5年;

3.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学校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四、选派流程

(一)初审(42-45日)

各学院受理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

(二)学校评审(46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评审专家首先阅读申请人材料,然后听取申请人个人陈述及对专家提问的现场答辩,进行逐项打分。专家组根据打分情况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择优排序确定最终候选人,对候选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学校推荐意见。学校对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的申请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网上申请(47-410日)

学校通知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学校负责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审核、评审及录取(6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于6月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公布录取结果。

五、申请材料及相应要求

(一)个人申请材料

1.《山东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请书》(附件1

2.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传真件/电子版打印件)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时间(派出时间不能晚于20221231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外语水平证明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8.在研证明材料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技处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材料

1.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

2.《山东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学院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请将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5日之前报送1号楼307办公室。

 

联系人:薛东明、董亮亮

联系电话:8242297

电子邮箱:xuedongming@sdau.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山东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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