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填报《邀请外国人来校申请表》
2. 国际处审核材料后报学校批准
3. 申请人提报相关材料(见附件),国际处为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4. 申请人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使馆要求材料到驻该国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
5. 到校后:
①入住24小时内提交护照原件,国际处到派出所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入住校外宾馆的除外,由宾馆向公安局报住宿登记);
②向国际处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
③签订工作合同(与之前提交的电子版合同完全一致);
④到泰安市检验检疫局(海关大楼)体检;
⑤国际处持材料原件和体检报告到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6. 申请人本人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到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环山路226号,红门停车场对面)办理《居留许可》签证(按公安部规定,居留许可签证,外国人需在入境后30天内办理)。
附件1:邀请外国人来校申请表.docx
附件2: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需提供的材料清单(中英文).doc
附件3:信息采集 (中英文).docx
附件4:外国人到校后需办理什么手续?(中英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