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合作导师填写《山东农业大学招收外籍博士后审批意见表》(附件1)交至国际处(岱宗校区1号楼307房间)鲁老师(办公电话:8242297)。
2.校内合作导师联系人事处(岱宗校区1号楼314房间)高老师(办公电话:8242479)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签订工作合同。
3.外籍博士后按照《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中英文)》(附件2)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发送至lunan@sdau.edu.cn,国际处为其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4.外籍博士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使馆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驻该国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
5.到校后:
①按公安部规定,在到校后24小时内,需向住所管辖地派出所报外国人住宿登记(入住校外宾馆的除外,由宾馆向公安局报送住宿登记);
②向国际处(岱宗校区1号楼307房间)提交材料原件,面签材料;
③到泰安市检验检疫局(海关大楼)体检;
④联系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
⑤国际处持材料原件和体检报告到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为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⑥外籍博士后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到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市民之家)办理《居留许可》签证(按公安部规定,外国人需在入境后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签证)。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招收外籍博士后审批意见表.docx
附件2: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需提供的材料清单(中英文).doc